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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鸿热力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天津市津鸿热力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4万元

    天津市津鸿热力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邀请函

    招标编号:(2023-ZBDL-TDSR-11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津鸿热力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鸿热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津鸿热力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法伸顾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津鸿热力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津鸿热力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章。

    2.竞选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3.竞选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4.竞选单位具有经营良好记录,提供如下内容任意一项:

    (1)竞选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公章。

    (2)竞选文件提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竞选单位,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5.竞选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竞选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竞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竞选单位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竞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计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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