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华达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专项法律意见书项目】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华达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专项法律意见书项目
采购人:
暂无评价
项目成功率:100%
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规模:
资金来源:社会性资金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重庆市江津区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否
所需服务类型: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内容: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内容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等发生变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履行变更手续,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就变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华达基金公司已完成股权变更登记,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中介机构要求:以采购公告为准
资质(资格)要求: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其他要求说明:无
服务时限及说明: 2025年11月28日前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选取结果公示完成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服务金额:¥0.00元至¥30,000.00元
金额说明:无
选取方式:择优+竞价
选取时间: 2025-11-2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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