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可研、资产评估、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财务审计服务单位招标项目,采购人为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可研、资产评估、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财务审计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可研、资产评估、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财务审计服务单位招标项目,分为5个标段:一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标段资产评估;三标段尽职调查;四标段法律意见书;五标段财务审计。
5.预算金额:/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标段: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咨询资信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者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有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者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标段: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者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标段: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者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段: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者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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