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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不良资产债权处置目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392万元

 

不良资产债权处置项目法律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襄阳襄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不良资产债权处置项目法律代理服务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不良资产债权处置项目法律代理服务

1.2项目编号:HBT-42125099-257646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范围根据《不良资产合作协议》,为实现资产盘活,尽快将不良资产债权转化为现金收益或登记物权,需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完成前述工作,同步推进资产清收工作。

1.5预算金额:392万元

1.6采购需求:将不良资产债权转化为现金收益或登记物权,详见第五章招标要求。

1.7服务期:三年做完清单内法律代理服务。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责任与工作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告无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责任与工作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告无效。

2.5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法成立,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场所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120日至2025年1126(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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