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广西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方案-2025-0024064
询价公告
因采购人业务需要,现就广西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供应链金融电子债权凭证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律所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情况及询价要求具体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广西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供应链金融电子债权凭证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2本次采购内容: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该事项2025-2026年专项法律服务。
1.3项目简介:鉴于国家六部委联合发文的《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77号)于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该通知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全面规范,广西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金融平台亟需在合规框架下开展业务。
1.4 本次采购项目上限控制价为:75000元。
2.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资格要求
2.1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2.1.1 资质要求
(1)律师事务所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核准的资格资质,具有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专职律师总人数在15人(含)以上,律师事务所需具备供应链金融平台搭建及平台管理的经验,或具备供应链金融、电子债券凭证业务相关业务经验,需能提供具备前述经验业绩的执业律师(或执业律师团队)。
(3)律师事务所需具有近一年不少于3项广西区直国有企业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
2.1.2信誉要求
(1)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acla.org.cn)中未有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
(2)律师事务所因不适当履职、曾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或已被处罚的律师事务所禁止参加本案件代理项目的选聘。
2.2 服务团队资格要求
2.2.1资格要求
(1)律师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熟悉广西国资体系要求、供应链金融行业及国有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经验。
(3)团队成员不低于3人,具备供应链金融平台搭建及平台管理的经验,或具备供应链金融、电子债券凭证业务相关业务经验。
(4)团队成员近5年未被行业通报、惩处。
2.2.2业绩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合同、成交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1)服务团队需具备供应链金融平台搭建及平台管理的业绩,或具备供应链金融、电子债券凭证业务相关业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或供应链金融平台搭建、管理经验证明资质。
(2)需具有近一年不少于3项广西区直国有企业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3其他要求
(1)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
(3)承诺不在服务期间及服务期届满一年内办理与广西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出现有多个投标人的报价相同时,以注册资金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注册资金相同,以执业专职律师总人数由多到少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执业专职律师总人数相同,以提交的业绩数量由多到少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提交的业绩数量相同,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早的优先(即递交序号排在前的优先)排名第一确定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第三的作为备选成交候选人。
4.报价人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于2025年11月19日10:00起至2025年11月22日10:00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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