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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威姿高商贸有限公司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 招标预算:88万元

上漖村与广州市威姿高商贸有限公司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国曜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GY20251020281

2.项目名称:上漖村与广州市威姿高商贸有限公司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项目情况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上漖村与广州市威姿高商贸有限公司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诉讼结案之日止。

88万元

5.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广东省司法厅、广州市司法局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的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5.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供应商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5.6.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7.供应商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中标后提供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书面证明文件或当地律师协会出具的关于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书面证明文件给采购人备查)。

5.8.供应商拟派服务律师中,均应在近3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中标后提供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其投入本项目的该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的书面证明文件或当地律师协会出具的关于其投入本项目的该律师近3年未受到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书面证明文件给采购人备查)。

5.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5.9.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9.3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9.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获取(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6.1.获取(提供期限)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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