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境外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境外法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C202501BA200171601720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人民币200万元(两年总费用,含增值税)。
招标内容与范围:
1、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
2、内容: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境外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境外日常法律服务和境外专项法律服务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时间:预计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若在该服务期内,存在交办但尚未完成的工作,则服务期延长至所有交办工作结束之日止。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6-2027年境外法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6-2027年境外法律服务项目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
(①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换壳”、“换马甲”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②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来公司工商变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信息、企业高管变更信息、企业股东变更信息、企业注册地、经营范围、银行账户等变更信息等。)
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自投标截止日前相关年限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行贿行为认定期限:
①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为近一年内;
②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为近两年内;
③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为近三年内。)
4、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无招标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若与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现场查询为准。)
7、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允许分包/允许非主体、非关键部分经招标人同意后分包。
8、若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投标时须提供总所对本项目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总所及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00时00分00秒-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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