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天翼电信终端公司黑龙江分公司2026年法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DXCG-HLJDX-TYXB2503),采购人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天翼电信终端公司黑龙江分公司2026年法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天翼电信终端公司黑龙江分公司2026年法务服务。
(2)项目预算金额为18867.92元人民币(不含税)。
(3)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4)签约方式:单项合同。
(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18867.92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条件如下:
2.2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2.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2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2.2.3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4响应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
2.2.6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1月2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1月2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0年11月26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2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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