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入库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1-1809:55
关于邀请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入库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效果,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的选聘和管理工作,根据机电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邀请律师事务所进入机电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名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本次邀请入库的律师事务所须有能力为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人治理、人资规范、合规经营、法律风险体检和论证等非诉讼部分综合性法律服务及特定法律事项调查研究、法律分析意见、诉讼及仲裁案件代理、为资产债务重组、资产出售、收购及为企业破产、处置等特定法律事务提供的诉讼或非诉法律服务。
二、纳入备选库名录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二)成立并运行3年(含)以上;
(三)具有综合性的法律服务能力;
(四)声誉较好,无不良记录;
(五)管理规范,运行正常。
三、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或律师团队的主办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二)有良好职业操守,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有较强的专业技能,熟悉公司法律业务;
(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四、入库程序
受邀律师事务所应向机电公司提交服务方案,并加盖公章,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二)公司领域法律服务主办律师基本情况及执业证书
(三)服务承诺;
(四)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各项资质证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机电公司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库登记。
六、合作方式
入库律师事务所将纳入机电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并按照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截止日期
请受邀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1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并于2025年11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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