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采购仲裁案件专项法律代理服务
标段编号: YG25ZX0017526-01
报价方式: 总价
采购控制价(元): 40000
评审方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是否评定分离: 否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服务期(天): 300
服务期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终结止,预计不超过300天。(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
招标/采购范围:
(一)深圳市坐标建筑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坐标公司)原承租我司位于福田区莲花街道赛格景苑三层
(1)的物业,目前拖欠我司2025年1-5月租金共计220500 元。
(二)深圳市恒济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济泰公司)承租我司位于八卦一路工业区619栋三楼物业,目前拖欠我司2025年3月-10月租金共计人民币685245.5 元。 根据租赁合同第十五条约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的,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现就以上两家客户情况,拟开展仲裁前准备工作,特此提出聘请法律服务的申请如下:
(1)“坐标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律师费用预算20000 元。
(2)“恒济泰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律师费用预算20000 元。 为处理我司与“坐标公司”“恒济泰公司”的两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现拟以公开询价的采购方式采购仲裁案件专项法律代理服务,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我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并处理后续相关法律事务,预算总计人民币(含税)40000.00元。除律师代理费外,本案产生的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及执行费等,均将根据办案需要,凭相关机构出具的正规票,由我司据实另行支付。
(三)现计划采购律师事务所代理仲裁服务,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 委托代理范围:
(1)为我司与深圳市坐标建筑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济泰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提供有关的法律咨询;
(2)为我司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3)代理我司起草仲裁申请书、证据目录、证据等文件,提起仲裁、出庭、陈述、发表辩论意见、代理意见等;
(4)应我司需要,代理我司对相对方申请财产保全;
(5)代理我司提出、放弃、变更、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代为调解、和解;代为参加执行听证,代为出庭、陈述、举证、质证;
(6)若取得胜诉裁决,律所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法院受理立案后,会依职权行使“五查”职能。即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和“鹰眼”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车辆、银行账户、有价证券账户、股份等可以变现的财产线索,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其他为完成我司委托所需提供的法律服务。
(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终结止,预计不超过300天。(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000.00元。
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案件代表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声明函(自拟格式,承诺近三年无处罚);
5、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以联合体投标;若中标,不转包分包或挂靠;
2)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经营的;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赛格集团及下属企业近三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赛格集团及下属企业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人不被接受。 注:(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1-18 10: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1-25 11:00
质疑截止时间: 2025-11-25 14:30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2025-11-25 18: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1-2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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