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INV-FW-20251106)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7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范围:提供日常 法律顾问服务,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公司制度等文件,提供与公司经营活动 有关的法律咨询意见,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服务 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后可续签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市朝阳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比选申请人需有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单项合同额17万(含)以 上同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项目团队律师不少于 3 人,均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型法律服务经验;
4.比选申请人必须向比选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未向比选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 登记备案的潜在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参选。
5.比选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 参加此次投标。
6.你单位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8日 09时30分到2025年11月24日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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