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事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BY-ZF-2025-032)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本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事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基础代理费 20万元+风险代理费比例为追回执行金额的 5%(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招标人为三亚宛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维权法律服务,进行追款或启动司法程序,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事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钢材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事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拟派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需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和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时间须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9)报名参加并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0)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11月 18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11月 24日 17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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