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BGD-23-15A )
本采购项目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本次采购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且成立五年以上;在包头设有常驻服务机构。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律师事务所选派律师须为司法行政机关注册,且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五年以上,提供经司法行政机关年检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提供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其他要求:
5.1.需具有近3年内曾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复印件、判决书、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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