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深圳市友和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UHOLHQB20250660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广东省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用内部评选遴选方式择优选择参评人。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UHOLHQB20250660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确定一家供应商,组成不少于4名成员的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2025年度综合性法律顾问服。服务期间,派驻1名执业律师,工作日在采购人工作场所驻点办公,驻点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消防机构法律服务经验,熟悉政府采购法,成交供应商应当保障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确保驻点人员在服务期限内的稳定性。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原件备查】,各投标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参评人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参评人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参评人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参评人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存在上述“不得”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评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参评人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参评人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分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来确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遴选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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