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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建黑龙江通服2025-2028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通信服务分公司
  • 招标预算:35万元

中国通建黑龙江通服2025-2028年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通建黑龙江通服2025-2028年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LJTFZB250024),比选人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通信服务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朗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我公司需法律咨询、审核合同等法律服务,根据业务需求,依据经审批的采购需求,现需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提供视法律服务。

1.2.1 未含税采购估算金额为35万元,税率6%,预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2.2签约方式:框架+订单。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1.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5付款方式:根据实际订单经考核后一次性支付。

1.2.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份额100%,中选人数量为1人。

1.2.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报价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2.1.3参选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1.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参选。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通建总部或本项目采购人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通建总部或本项目采购人列入投标人黑名单名录的企业;

(11)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

(12)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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