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第三中学西山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昆明市第三中学西山学校作为采购人,因业务开展需要,为规范学校法律事务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2025年11月-2026年11月法律顾问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管理要求,现将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昆明市第三中学西山学校
二、采购项目及经费预算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第三中学西山学校2025年11月-2026年11月学校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20000元,本服务项目一采签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服务经学校考核达标后,则续签下一年合同,每年度考核结束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前,学校可根据上一年服务需求变化,与服务商协商完善下一年度服务范围、响应时限、考核标准等条款,确保服务贴合实际需求。若考核不达标,则立即终止合同,无需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三、工作内容
1.法律咨询:针对学校日常管理中涉及的各类法律问题,如教育政策法规解读、教师权益保障、学生管理规定的合法性审查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咨询响应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2.合同审查:对学校签订的各类合同,审查合同类型:覆盖学校运营过程中签订的各类合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类合同:教学设备采购合同、教材采购合同、办公用品采购合同、食堂食材供应合同等;建设工程类合同:校园新建工程合同、修缮工程合同、装修工程合同、绿化工程合同等;合作办学类合同:与其他学校、培训机构、企业签订的联合办学协议、课程合作协议、实习基地建设协议等;服务类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安保服务合同、保洁服务合同、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体检服务合同等;其它合同:场地租赁协议、资产转让协议、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学生保险合作协议等。审查核心要点:从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三个维度开展审查,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主体资格审查:核查合同相对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建设工程需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培训机构需具备办学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确认其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与履约能力,避免与无资质、超资质或信用不良的主体合作;条款合法性审查: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如约定 “免除对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违反最低工资标准” 等无效条款);权利义务明确性审查:确保合同中标的(如采购设备的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工程的工期、验收标准)、价款(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行方式(交付地点、运输责任、安装调试要求)、违约责任(违约情形、赔偿标准、违约金计算方式)等核心条款清晰、无歧义,避免因表述模糊导致后续履约争议;风险防控审查:识别潜在风险点并提出防范建议,例如:在采购合同中增加 “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退换货条款”“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条款”;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与期限”“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在合作办学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合作终止后的资产处置方式”等。
3.协助处理法律纠纷:代表学校参与各类法律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伤害事故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制定合理的纠纷解决方案,及时向学校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4.日常法律咨询:工作日内2小时内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供初步回复;复杂问题需书面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交付。
5.合同/文件审核:常规文件(如采购合同、校规草案)2个工作日内反馈修改意见;紧急文件(如应急协议、投诉回复函)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应急事务处理:校园安全事故、突发法律纠纷等紧急情况,需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供初步处理方案,必要时1个工作日内到场协助。
7.法律培训与讲座:学校提前15个工作日提出需求,双方协商确定时间后,律所需在约定日期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培训课件初稿。
8.诉讼/仲裁代理:收到法院/仲裁委文书后,1个工作日内与学校沟通应对方案,按法定时限(如答辩期15日)完成材料准备,确保不超法律规定期限。备注:诉讼/仲裁代理案件2件(含)以内代理费用包含在采购费用中,超过2件的按《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另行协商确定代理费用。
9.固定委派有资质法律顾问人员作为本单位的服务人员,如未能履行职责,将按照500元每次违约处罚,学校每季度对本次服务单位进行审查与考核,若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可依据合同规定解除协议,校方将按照服务季度支付相应费用。若特殊情况中途(年)确需更换服务人员的需征得校方同意,方可更换。
四、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六)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
3.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受到公开可查询的行政处罚;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办事机构、挂靠公司。
五、评审方式
综合评审法(对符合此项目资格要求并按本公告相应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单位进行核查,并根据所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评审及打分,取排名第1名的机构为本项目服务单位)。
六、询价文件
(一)询价申请承诺书;
(二)资质、规模、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服务方案;
(六)报价一览表;
(七)人员配备资质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八)类似业绩相关资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九)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备注:报名材料提供质版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确认。所有响应文件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应密封完好,并在外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七、询价资料的递交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服务机构,请于2025年11月18日下午17:00前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