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2023212
项目名称:庄河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及公共法律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庄河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及公共法律辅助服务。
(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注: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须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不再对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上注有相关经营范围;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注:
A.截至2023年12月15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
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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