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J2023BJ1005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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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综合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18时05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资质(资格)要求 |
为确保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具有较高的水平和质量,候选供应商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运营资质。 2.供应商及其法律服务律师应当政治坚定、公道正派,熟悉行政执法工作,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和社会责任感。 3.供应商三年内无税收、失信等不良记录;供应商相关法律服务律师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及其它不适当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情形。 |
金额说明 |
按成交价格和经双方确认的案件量定期结算。 |
公告说明 |
一、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的原件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3.服务报价; 4.供应商相关法律服务业绩; 5.供应商信用状况证明(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状况查询记录)。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所有材料均须封装后邮寄或送至以下地址,同时线上上传比选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39号燕京大厦。 采购方有权拒绝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信息将失去供应商资格。 二、评审程序 采购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 三、成交及签约 采购方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保留拒绝任何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宣布采购活动取消的权利,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向供应商解释理由。 采购方将于采购比选结束后依程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结果之日起按采购方要求时限与采购方完成合同的起草和签订工作。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可按综合评分排名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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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1.代理涉及采购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应诉、出具答辩状、准备证据材料、代为陈述、发表辩论意见、代为递交与接收法律文书、代为提起上诉并参与二审诉讼活动等工作; 2.代理采购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录入案件信息、办理采购人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代为出席听证(如有)、出具行政复议答复意见、准备证据材料、代为陈述、发表辩论意见、代为递交与接收法律文书等工作,在案件受理与办理阶段,必要时,需要律师参与现场勘验,与当事人做电话或面对面沟通; 3.指派一名律师每周驻场两个半天(合计1个工作日),可以现场处理前述1、2项所列事务及涉及的相关工作,驻场律师为独立办案律师,能对其出具的意见进行有效沟通与解释。 4.根据采购人需求,协助采购人整理相关案卷(包括历史档案)、办理案卷归档工作,并按照验收意见进行调整修改。 5.根据采购人需求,汇总新生、审结复议应诉案件情况,协助采购人制做典型案例。 6.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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