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朝阳分公司办公室2023-2024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本询价项目为中国电信朝阳分公司办公室2023-2024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朝阳分公司办公室2023-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朝阳电信全年法律顾问服务及诉讼、仲裁类代理服务
采购清单如下:
委托服务事项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服务要求 |
全年法律顾问服务 |
提供日常法律相关咨询服务,以及提供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的服务。 |
根据采购人需要 |
供应商应当指派两名通过采购人审核的执业律师为采购人方提供咨询服务,采购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出法律服务需求。供应商指派的律师应当当时当场解答采购人方的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确实不能当时当场解答或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此后的1-2个自然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供应商指派律师电话应当保证365X24小时畅通。重大事项,应采购人方要求,供应商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应当有执业律师的签章及供应商的公章。 |
应采购人要求,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规章制度、合同、协议、业务通知等。 |
根据采购人需要 |
自采购人提出要求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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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法律专题培训 |
1年1-2次 |
1年1-2次,具体内容依据采购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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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人商务谈判、重要纠纷、案件讨论和分析,提供个案的法律意见书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按时参加,并自采购人提出要求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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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法律事件、法律热点和难点问题等进行法律风险研究,出具法律意见书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需要,交由供应商开展研究,提出法律风险分析和防范建议。供应商应在接受甲方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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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采购人公司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审核招投标相关文件。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依据采购人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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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过非诉讼解决的相关问题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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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类代理服务 |
受采购人委托,代理其诉讼、调解、仲裁及行政复议等活动。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准备、审查案件纠纷相关材料,开展诉前风险分析研究,案件审结或处理完毕后一个工作日内反馈案件诉讼情况及结果。无论双方服务期是否届满,在采购人未更换代理人的情况下,供应商已经代理的采购人的案件必须完成该审理阶段的代理工作,并进行顺利交接,移交全部相关材料及信息。 |
1.3 本项目全年法律顾问服务最高限价2万元(含税);
1.4 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5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6采购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
1.7 服务地点:朝阳
2.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以上证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2.2 供应商委派的律师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需提供相关证明);
2.3 供应商应当能为朝阳电信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 供应商律所在册律师需在5人以上,并且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至少为3人,必须提供本地支撑服务,且为专职律师。供应商委派的提供服务的每名律师执业年限均应为3年(含)及以上。注:需提供登记注册网站查询截屏或相关证明材料。
2.5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服务(本项目采购范围所涉及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项目经验;注: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上述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框架须加附订单或结算发票);对于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绩不予承认。关键页应至少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清单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
2.6 本项目不可以转包;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采购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被否决。
4. 询价文件获取
4.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7 日 9时00分至2023年12月8 日17时00分,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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