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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北部建设管理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4年度)项目公告

  • 招标单位:三峡新能源四子王风电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三峡能源北部建设管理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4年度)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三峡能源北部建设管理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4年度)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 采购范围

三峡能源北部建设管理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024年度),采购范围为北部建设管理部及其管理范围(北京、天津、内蒙古、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吉林)内全部建设项目(包含新增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服务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资质条件:

①经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成立十五年及以上,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②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检;

③报价人及其负责人近三年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④报价人注册人数不少于30人(须提供报价人缴纳社保证明或司法行政部门网站公布的注册信息截图,提供截图的必须包含相关查询网页的地址栏)。

(2)业绩要求:2020年1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为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外聘律师服务业绩和3个能源类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①团队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律师行业执业经验,2020年1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作为新能源发电企业外聘律师团队负责人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②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均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4)财务要求: 2020年至2022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 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②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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