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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高港区)数据局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就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预算不高于9500元/年,服务内容如下:

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2.代理参加诉讼3次;

3.开展内部法律知识培训1次;

4.对草拟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书,从法律方面提出补充和修改意见;

5.参与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查;

6.对拟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

7.就市场准入、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数据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8.提供书面案例分析或针对某类疑难问题的分析文章;

9.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意见的事项。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经营范围须具有所响应服务的经营业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3、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三、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应按本公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响应文件由响应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机构执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情况表等内容组成,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期限上传苏服采的;

(2)不具备本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3)响应文件未按本公告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4)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5)不同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的;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8)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等);

(9)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6、采购协议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依法签订。本公告、响应文件均为采购协议的组成部分。

7、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泰州市高港区政府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按劳动法规定交纳各类保险和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法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8、凡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一律视为接受本次本公告中各项条款要求。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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