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新乡市卫滨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新乡市卫滨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项目 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新乡市卫滨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件法律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HNQA-2025CS29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收费比例的25%
5.采购需求 :
5.1 采购内容: 选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新乡市卫滨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服务,该案件涉及本金部分的标的额约 2794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5.2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 结束 , 案件工作结束 以执行终结裁定 (两次为限) (包括一审、二审、再审、调解、和解、执行、甲方申请撤诉等结案方式)。
5.3 服务质量 :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5 标包划分: 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 服务期限。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 申请人 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发展具体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 2016〕 125 号 )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时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本 项目 实行资格后审。
三 、获竞争性磋商文件:
1. 请于 2025年9月 19 日至 2025年9月 25 日 ,每天 08 : 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电子方式进行获取。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