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尽调中介机构库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尽调中介机构库选聘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尽调中介机构库选聘项目
1.2 招标项目编号:2025HEFRZ00795
1.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HEFRZ00795
1.5 招标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招标项目规模:合肥国有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提高投资效率,防范投资风险,提高项目研判、决策的全面性、科学性,拟以公司名义对外招标,建立公司法律三方尽调机构库,参与公司及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项目尽调工作。本次拟聘请三家律师事务所进入法律尽调机构库,提供针对被投企业的法律尽调服务及投资相关协议起草服务。本次入库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内三方尽调机构按次轮流提供尽调服务。
1.7合同估算价:240万元
1.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5年10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根据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经委托方内部评价后可以延期一年,延长次数不超过2次。
1.10招标范围:本次拟聘请三家律师事务所进入法律尽调机构库,提供针对被投企业的法律尽调服务及投资相关协议起草服务。
1.11项目类别:服务
1.12其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依法设立并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为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内容须包含集成电路或新型显示或人工智能等)或生物医药或新能源领域(内容包含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上下游领域等)企业投资提供法律尽调服务业绩。
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5年及以上)且须为合伙人律师。
2.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其他要求:/。
3.招标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00:00至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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