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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新华村镇银行、和县新华村镇银行吸收合并法律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当涂新华村镇银行、和县新华村镇银行吸收合并法律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当涂新华村镇银行、和县新华村镇银行吸收合并法律咨询服务

1.2 项目编号:GN2025-04-6959

1.3 采购人: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1.6 标包划分:不分包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马鞍山农商银行作为当涂新华村镇银行、和县新华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拟通过现金收购股权方式吸收合并当涂新华村镇银行其他中小股东47.3%的股份、和县新华村镇银行其他中小股东49%的股份并将其改建为分支机构。按程序和有关规定需选聘中介机构,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现需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吸收合并法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供应商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成交和违约行为。投标人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中无重大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网站截图】

3.3律师事务所依法设立并通过年检,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4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含3名以上金融法律领域专职律师),团队负责人需具备5年以上金融法律执业经验,且主导至少1个金融机构(银行业)吸收合并类似实施案例。

3.5已为马鞍山农商银行、当涂新华村镇银行、和县新华村镇银行法律顾问或者与上述单位具有利益关系的律所,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1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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