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荟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YC-2025-035)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本宁夏荟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00万元,招标人为宁夏荟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纠纷一审、二审、执行阶段法律服务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荟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荟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1.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经年检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体现经年检并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9月 17日 14时 00分到 2025年 09月 24日 18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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