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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坂田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行政执法队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 招标预算:50万元

深圳市千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坂田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安监业务)及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LZB2025-ZXCG040

二、采购项目名称:坂田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安监业务)及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9,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进行正常年度考核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若投标人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允许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分所投标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和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3、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是否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相关人员近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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