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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诉广东瑞普生医药有限公司、蒋某超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案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诉广东瑞普生医药有限公司、蒋某超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案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诉广东瑞普生医药有限公司、蒋某超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案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92-2520Z215598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1.1项目名称: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诉广东瑞普生医药有限公司、蒋某超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案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人: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1.3招标内容: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1家律师事务所全风险代理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诉广东瑞普生医药有限公司、蒋某超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案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诉讼事宜,就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

1.4最高投标限价:风险代理最高额比例。该最高额比例执行司发通〔20218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详见下表。投标人应整体填报一个统一的投标报价下浮率,禁止分别填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标的额(万元)

最高额比例(%)

1

不足100万元的部分

18

2

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

15

3

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

12

4

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

9

5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6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考核合格

(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均无效。以总所参与投标的,总所以外律师不可代理本项目案件,以分所参与投标的,分所以外律师不可代理本项目案件。

2、投标人2022年9月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人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