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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个旧市司法局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个旧市司法局
  • 招标预算:51万元

个旧市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个旧市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Y2025-85

2、项目名称:个旧市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10000.00元

5、最高限价:¥510000.00元

6、采购需求:完成个旧市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

7、服务质量要求: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则规定的方式、时限、程序、频次等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服务标准、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磋商申请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磋商申请人是律师事务所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3)磋商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磋商申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磋商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新成立不满一年的申请人,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磋商申请人,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

1)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

2)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磋商申请人是企业的,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2)磋商申请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3)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自行提供承诺或书面说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若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年度检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对于分所参与磋商时,须提供分所的执业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及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3.2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磋商申请人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3.3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 在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存档并统一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若磋商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16 202509月22日,每天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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