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土地使用权变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ZYDH250460001F001
信息提供日期:2025-09-16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生活区土地使用权变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EC-ZYDH250460001F001)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土地使用权变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大化)与濮阳市杜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氏公司)、濮阳市大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化置业)委托代建合同纠纷一案,(2018)豫民初71号民事判决、(2021)最高法民终1264号民事判决均已生效。两级法院均承认双方的委托代建关系。现需承包人以行政诉讼的方式将杜氏公司、大化置业受中原大化委托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回中原大化。鉴于本项目复杂、实施难度大,有投标意愿的潜在律所在投标前应主动联系招标人进行充分交流沟通,以便全面深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
2.项目地点:濮阳市人民路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
3.完成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超期甲方可单方解除并不支付任何费用。若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代理事项取得较大进展,需延长服务期限以完成后续法律程序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期限延长的具体时限等事项,合同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重大履约障碍或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任一方可向对方提交附具理由及证据的书面解除通知,双方应于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协商解除事宜,并就文件移交及保密义务存续达成书面解除协议且甲方不需要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旨在选择一家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完成大化生活区土地使用权取得法院将其确权至甲方名下的生效裁定书。成果标准: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裁定书(载明甲方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成果标准:濮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化生活区东区:I、J地块;大化生活区西区:M地块;大化生活区北区:C、K地块)
5.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土地使用权变更法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律师事务所,须持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提供相关房地产领域或与其相关领域复杂程度相当的成功案例不少于1起。需描述项目/案件基本情况、服务内容、处理结果(注意脱敏,可隐去客户具体名称,用“某大型制造业企业”、“某上市公司”代替,或取得客户同意)。并提供该成功案例的服务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页)复印件。
3.主办/牵头律师资质要求:
3.1该人选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8年以上;
3.2提供该律师的简历、执业证复印件、符合投标人业绩要求的成功案例至少1起(可包含在上述律所业绩中);
4.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4.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的;
4.2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投标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3被列入河南能源集团或河南能源濮阳园区供应商黑名单的。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16日12:00至2025年9月26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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