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拟对 常年 法律顾问 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常年法律顾问 , 本项目经费 19 万元 /年 。
三、工作内容
1. 为我厅的重大行政决策出具法律意见;
2 .日常合同审查 , 解答日常法律咨询;
3 .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
4 .参与并协助行政听证工作;
5 .协助草拟、修改、审核重大的法律文书;
6 .为我厅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的政策制度等提供法律意见;
7 .为我厅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8.全面参与我厅法治建设工作;
9 .办理我厅交办或另行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按时出席我厅需要法律顾问现场参与的各类需要提供法律意见的活动。
四、项目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 一 年
五 、申报条件
此次选聘仅面向律师事务所,不接受律师以个人名义参与选聘 。 律师事务所 需 符合下列条件:
1. 《 律师法 》 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提供 住建领域 综合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 , 有为省 、 市住建系统行政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经验 ;
3.熟悉 住建领域 行政及经济活动相关法律法规, 有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综合工作等方面的法律 服务的经验 。
4 .符合选聘单位其他条件 。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 25 年 9 月 18 日 (以送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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