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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分行律师库(百色片区)入库资格补充采购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招标人)现就广西分行律师库(百色片区)入库资格补充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广西分行律师库(百色片区)入库资格补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20H401S25095000)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广西分行律师库(百色片区)入库资格补充采购项目采购

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不超过5年,其中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8月14日)

中标人数量:3名,且实质性响应的潜在供应商数量与成交供应商数量的比例不低于2:1。即如实际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为6家及以上的,中标(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家,如实际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为5家或4家的,中标(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家,以此类推,如实际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为2家及以下的,则本项目流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无。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于分所等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时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年检合格(律所总所投标的,其资质条件、评审标准等以总所本身(不含分所)相关材料为准;律所分所投标的,其资质条件、评审标准等以分所相关材料为准;同一律所总所和其分所,以及不同分所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acla.org.cn)中近三年考核结果应为“合格”,且不存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信息(提供网站截图)。

8.供应商涉嫌向本行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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