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及3家下属公司2025-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广州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广州辐锐高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及3家下属公司2025-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
(一)重大事项及制度论证:协助参与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项目等)及重要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论证,并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合同审核:协助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日常经营性合同、协议、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催款函等法律文书,并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风险管理:对企业管理行为、经营决策、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协助企业深化完善法人治理、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必要时受邀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
(四)参与谈判:协助企业洽谈、签约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和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根据企业需要,律师需及时到现场。
(五)纠纷解决:协助参与企业涉及的争议或纠纷的前期处理。若相关争议或纠纷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企业需要律师代理的,可另行专项委托。
(六)合规管理:协助企业开展合规体系建设及配套工作,并根据需要出具合规意见。
(七)法律咨询: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
(八)普法知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讲座每年不超过2场。关注企业业务的法律环境,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适时和不定期地提示企业关注的有关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金融及类金融业务、出租运营管理、知识产权等。
(九)其他与企业日常事宜相关的法律服务。
对于上述服务需求,集团及下属公司均指定专人与常法对接,一般情况下常法应在收到企业服务需求以及相应材料、信息后的1-2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反馈给企业(疑难复杂问题处理需求及其他特殊处理需求除外)。根据业务需要,出具盖章版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15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司法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打印页面加盖公章并出具书面承诺)。
3.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或广州本地有充分的行业知名度和较高的行业评价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承诺服从采购方的管理和安排。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人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报价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8.供应商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必须协议方、收款方、发票出具方一致。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