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用于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5】JS1565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事一议采购,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项目情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等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项目预算:含税15万元
(3)实施地点:如皋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5) ★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是否划分标包:不划分标包
(7)成交人数量: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咨询服务 |
CP01731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法律顾问部分: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万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案件代理部分:预算为13万元(含税),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6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代理费用拟按照《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3号文件中收费标准报折扣。最终结算价=按照苏价费【2017】113号文中收费标准项的区间最低值*折扣报价(%) ,按实际发生情况结算,不发生不结算。采购详细服务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比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询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特定关系信息收集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增值税发票: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者承诺成交后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1.5承诺书:供应商须承诺,合同签订时须如实填报《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江苏电信工作信息登记表》。不得瞒报误报、弄虚作假,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1.6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时间为准)签订的项目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证明文件),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以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关键页内容须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金额页),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以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关键页内容须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金额页)(实际合同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开票日期应符合逻辑)
2.1.7人员要求: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法律顾问团队中需提供1名项目总负责人和1名项目服务顾问,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年限;项目服务顾问具备3年及以上律师执业年限。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书(A类)时间为准。需提供律师身份证复印件、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请于 2025 年09 月 16日 至 2025 年 09 月 18日,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