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
1.采购范围: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诉讼案件的协同处理。
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律咨询服务: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法律文书服务:为公司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合同、章程、声明、备
忘录、索赔理赔书、意向书、委托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纪要等。根据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法律建议书等法律事务文书。
(3)项目综合法律服务:针对公司较大的经济贸易项目或其它重大项目,提供参与式、综合性法律顾问服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出具简要法律建议及项目所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4)参与公司日常使用的各类合同的模版设计,并对合同模版的完善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为公司投资、资产重组、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6)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7)根据公司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8)法律培训服务:根据甲方的需要,为提高甲方职员的法律意识,以座
谈会、讲座等方式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9)法律信息服务:不定期向甲方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
(10)对甲方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和解、调解,必要时代理
参加诉讼或仲裁。参加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
入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或办理重大非诉法律事务时,双方需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相关费用。
(11)服务内容扩展:同意所涉及法律服务内容将适用于甲方投资设立的子公司。
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 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山西省境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律所执业律师人数必须在二十人以上;
2.2 资质要求:必须持有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证书在招投标及服务期内均处于“有效存续”状态(无被吊销、注销、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记录);
2.3 人员要求:提供服务的律师执业 5 年以上。
2.4 业绩要求:有与大型国企或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合作经验;
2.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无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的状态,以书面声明为准;
2.6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内(2022 年 9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作出过警告以上行政处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年 9月 16日 08:00 时起至 9 月 21 日 18: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