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欠付砂石款案购买律师代理服务项目比选邀请
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成都市瀚宇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欠付砂石款案购买律师代理服务”以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欠付砂石款案购买律师代理服务
2、采购项目编号:ZTYG-2025-0912
3、采购预算:16万元。
二、比选申请人特殊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贿及其他犯罪记录;
6、比选申请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7、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具备通过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活动。
1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当日,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网络报名获取,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自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7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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