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832-SFCX25FSC173
2.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80,000.00元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和商务要求 |
备注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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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涵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原件备查】(总所与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加盖总所公章),且同一家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天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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