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1. 采购内容
1.1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公司劳动纠纷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与说明:
1、代理程序包含:案件申请人(原告)提出的仲裁、一审、二审、再审以及执行程序;案件被申请人(被告)提出的反申请/反诉及衍生的仲裁、一审、二审、再审以及执行程序;
2、代理范围包含:委托人(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及委托人股东、关联单位;
3、供应商的报价包含律师处理案件产生的差旅费用;
4、报价要求:以供应商报送的总价进行评选,要求仲裁阶段代理费与一审阶段代理费一致、二审阶段代理费减半收取;
5、限制价为人民币40000元(不含税),超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3 参与资格要求:
1、与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签订《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6年诉讼/仲裁案件律师代理服务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需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以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以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以查询结果为准;
6、被列入采购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公司业绩要求:
具备丰富的劳动争议领域案件处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熟悉民航业劳动用工环境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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