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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运营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第2次采购)

  • 招标单位: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海宁运营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公告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海宁运营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向公司提供相关法律事项,包括项目运行、对外经营、内部管理、各类纠纷处理、每月坐班答疑服务、每季度法务培训等事务法律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资质要求:a.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b.供应商须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更新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录的通知》(浙交投办〔2019〕85号)库内单位。

(2)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a.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b.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为准(截止至项目公告时间)。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9-12 10:002025-09-16 23:59。(不得少于2日)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