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我院自行选聘。我院将通过公开比选采购,以综合评定方式确定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律顾问单位。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比选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按公告要求及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6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
预算金额:3.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响应处理。
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起始时间起1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2次,合同1年1签。
二、采购文件内容
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1.参选人须为依法在司法行政机关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近3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
1.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选,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比选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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