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平台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YZB-250801
2.项目名称:2025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8万元整。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包名称 | 采购包预算 (万元) | 主要内容 | 备注 |
采购包1 | 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服务 | 22 | 1、为区政府提供合法性审查(含一般文件、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合同审查)。 2、参与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或起草工作。 3、参与谈判、起草或审查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4、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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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2 | 法律顾问政府法律事务研究服务 | 26 | 1、为区政府行政管理、行政决定等进行分析论证,及时就政府信息公开、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和行政赔偿等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服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2、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本次项目划分为两个采购包,同一法人名下的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供应商在前一个采购包中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仍然参加后续采购包的评审,但是在后续采购包中不能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分包号次序从采购包一至采购包二按顺序排列)。本项目按采购包一、采购包二顺序依次进行评审,推荐各个采购包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自行考量。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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