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凡具有相关资质,且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三院购〔2025〕后10号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897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及要求 |
1 |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1 |
项 |
见招标文件 |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材料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一)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1.投标函
2.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②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上述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一般资格要求。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四-1-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报价部分
1.报价一览表
(三)技术商务部分
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2.商务条件响应表
3.服务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正三副。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分别装订(须胶装)。装订好后用信封密封,每页需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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