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平台了解项目信息并线上获取征集文件,于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征集文件中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NZGZX-2025-009/FW
2、项目名称: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控制价及服务价格的确定:各供应商单个尽职调查服务或其他类似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价格不得高于20000元,具体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以后期的实际竞价结果为准,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该部分要求,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济宁太白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尽职调查服务及其他类似专项法律服务(以实际委托内容为准)。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法律风险情况、与本公司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或要求、汇总所有相关文件,形成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给出独立客观的建议;其他类似专项法律服务所包含的内容以实际委托的内容为准。充分发挥第三方尽职调查机构的独立客观作用,委托成交机构对其进行尽职调查服务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或进行其他类似专项法律服务并根据相关要求出具成果报告文件。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共征集入围5-10家供应商,当合格供应商>12家时,将确定得分前10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当7≤合格供应商≤12家时,按不低于20%的淘汰比例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当合格供应商<7家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详情见征集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日起两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此次采购相关服务内容;
2.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
2.4投入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的律师团队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为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均能独立执业;
2.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2.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9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及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分公司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