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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钞印制技术研究院2025-2028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钞印制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0万元

2025-2028年度法律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621FW20250051-1C

2025-2028年度法律委托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8年度法律委托服务项目

1.2采购人:中钞印制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中钞研究院法律业务需要,中钞研究院拟聘请法律事务所律师为中钞研究院法律顾问,协助修改和审定采购文件、合同文本;对甲方的法律工作机构、人事部门、合同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管理、劳资法律培训及其他法律指导;就日常科研工作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法律建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等信息和资料等。每年预算10万元/年(含税),三年总预算30万元(含税)。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中钞研究院法律业务需要,中钞研究院拟聘请法律事务所律师为中钞研究院法律顾问,协助修改和审定采购文件、合同文本;对甲方的法律工作机构、人事部门、合同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管理、劳资法律培训及其他法律指导;就日常科研工作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法律建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等信息和资料等。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年;

2.3服务地点:中钞研究院;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和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2)财务要求: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能够出具供应商或其母公司具有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或提供磋商日前三个月内由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复印无效”的,应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供应商参与同时参与的多个标段投标的,仅需在其中某个标段投标档中提供原件);

2)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③近三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附承诺函);④未被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列入行贿人黑名单、行业限制准入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此材料,由采购人于评审当日查询)。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承诺函);

②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附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②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附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9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17日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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