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仲裁专项律师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CZ-C-25720115)
一、采购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福建钱江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仲裁专项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聘请律所代理采购人的商事仲裁事宜(厦门仲裁委员会),采购人(仲裁申请人)拟与代理律师签订一份委托代理协议,代理采购人案件的仲裁、执行阶段,直至本案生效法律文书裁决支持的采购人债权金额(包括欠款本金、逾期利息,以及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全部有效执行到账。
2.3服务期限:委托之日起至本案生效法律文书裁决支持的采购人债权金额(包括欠款本金、逾期利息,以及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全部有效执行到账之日止。
2.4服务地点: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含港澳台),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1日以后承担过追偿诉讼类法律服务案例。注:需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包括首页、主要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或者法院判决书关键页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不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或合伙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询比项目的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3.6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询比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询比。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设立了严格的利益冲突检索与排除机制,不得为与采购人以及采购人上级单位存在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注意: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转包行为,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相互串通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响应将被拒绝,视情况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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