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多彩科技公司法律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多彩科技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ZSDX-DC2509-XB001),采购人为多彩贵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多彩科技公司法律服务采购,本次采用单项合同形式,预估金额376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5年多彩科技公司法律服务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2.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3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2.4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服务质量要求及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服务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2.5 技术标准要求:按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1.2.6 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成交人1名。
1.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设置总价最高限价为376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1日09:00时至2025年9月15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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