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大厦选聘专项律所提供欠租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TJJL-ZC2025-FW-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利大厦选聘专项律所提供欠租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00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利大厦选聘专项律所提供欠租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利大厦选聘专项律所提供欠租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利大厦选聘专项律所提供欠租纠纷案专项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分所,则须同时提供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所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响应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8.根据询比采购当日(查询时间为资格审查过程中)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供应商须依法依规参加询比,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根据询比采购当日(查询时间为资格审查过程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的信息,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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