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广东阳山合同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2662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三峡新能源阳山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广东阳山合同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选聘有相当诉讼经验和丰富谈判经验的律师团队代理阳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负责案件诉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代理诉讼业务,包括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执行等;
(2)制定诉讼方案;
(3)证据收集与整理;
(4)提出诉讼意见,撰写和按诉讼程序提交起诉书、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5)出庭代理诉讼、参与案件调解或和解;
(6)应采购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备忘录、结案报告等法律文件;
(7)应采购人要求,提出申请保全、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案;
(8)其他诉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文件的递交与领取、信息沟通、协助采购人完成委托案件总结及材料归档等)。如在某个审理阶段采购人败诉,采购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终审判决生效,双方均不能提起再审、抗诉等程序时结束。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应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经营3年及以上,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首轮报价截止日(以裁判文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代理过1起新能源(风电或光伏)领域合同纠纷案件(需提供裁判文书或服务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拟委派律师必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拟派出庭律师之一)执业需8年及以上,且在2021年1月1日至首轮报价截止日期间须代理过新能源(风电或光伏)领域合同纠纷案件不少于1个(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委托代理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无连续3年亏损;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9 月15日 2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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