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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18万元

公司责任跟投和股权激励制度建设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7DA7B-FS-202503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公司责任跟投和股权激励制度建设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选取一家单位提供公司责任跟投和股权激励制度建设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完成责任跟投和股权激励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责任跟投及股权激励的内部管理及监督机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公司责任跟投和股权激励制度建设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公司责任跟投和股权激励制度建设专项法律顷问服务项目(二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近一年内未出现重人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注:提供近期(2024年-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或半年报或季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或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加盖木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财务报表,对有社会普遍共识的正常经营事业单位(如高校等)可不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4、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供应商被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
7、为防止供应商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成交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响应: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响应: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响应:
8、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
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可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不接受联合体。
专用资格:
1、供应商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作为有效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且为年度考核合格的执业律师,需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及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休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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