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院协会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价邀请函
各律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湖南省医院协会对“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与基本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按协会要求,对协会日常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提供合法性审查,提供审查意见或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常规审查事项应在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紧急事项需在24小时内响应:
2.按协会要求,对协会根据经营范围及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的日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书等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查;
3.按协会要求,协助协会完善协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对各分会的规范化管理;
4.按协会要求,完成协会官方网站涉及的合规审查、条款修订、用户法律咨询响应等相关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用户法律咨询响应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答复)。
5.每两周为协会微信公众号提供一篇医案说法案例。
6.按协会要求,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涉协会发展的法律事务。
(二)基本要求
1.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于职守,依法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2.保守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协会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3.不得利用协会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4.未经协会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法律事务处理的意见。
5.与协会交办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期限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采购价格最高限额
最高限价: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五、律所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具有为省级行业协会或医疗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执业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处罚(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7.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3(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本条涉及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报价
投标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15: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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