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黔国资通法规【2022】47 号)规定,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专项法律服务采购进入第二阶段,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活动。
一、资格条件:采购人第一阶段评审入围的律师事务所单位。
二、服务内容:涵盖采购人各类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产生的到期的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收清欠工作,本次专项法律服务工作以“实现债权收回”为核心目标。
三、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以综合得分最高为成交条件)。
四、方案及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开封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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